游戏行动失误——遗漏触发

wangchengji大家好,我是来自合肥的1级裁判王承佶。我在执法的过程中,发现自己面对许多情景,特别是IPG中未提及的,在反应速度与处理细节上有许多不足。所以我决定重新对IPG的部分章节进行细致的学习,并将我在学习时所注意到的和思考的内容分享出来。希望大家能发表自己的看法,指出我的不足,以对IPG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运用。

本篇文章参考的IPG,CR,MTR版本均为2014-9-26

遗漏触发是万智牌游戏中经常出现的错误,很多Judge Call都和触发式异能有关,有时是牌手发现自己还没有结算一个触发式异能,有时是牌手想制止其对手补触发式异能的行为。我们需要询问从异能触发的时间点到现在发生的所有游戏动作来判断一名牌手是否遗漏了他的触发式异能,并做出相应的判罚和修正。那么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先来看看IPG是如何定义的。

什么是遗漏触发?

IPG中对这个错误的定义是“某个触发式异能触发,但于该异能将首度对游戏产生可见影响时,操控该异能的牌手未能表明自己认识到此触发的存在。”

这句话的关键是牌手需要认识到触发存在的时间点是“将首度对游戏产生可见影响时”而不是“异能触发时”。对游戏产生可见影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因此IPG中根据不同的触发式异能给出的牌手需要做出表示的最后时间点。

什么是不可见的方式?

在IPG的触发式异能分类中,有一条容易引起误读的分类是“对于会以不可见的方式对游戏状态产生影响的触发式异能而言:其操控者必须于此类触发首度对游戏的可见状态造成影响时,做出实际动作或确实表明自己所采取的动作。”

CR与MTR并没有对游戏状态进行定义,我认为“游戏状态”是指MTR 4.1中提及的自由信息和推断信息的总体,其中自由信息是可见的,推断信息是不可见的。而我们此处关心的是牌手影响游戏状态的方式是否为可见的,比如要在生物上放置指示物,牌手需要做出相应的动作来表示他放了什么指示物以及数量,要指定场上某个永久物为目标,牌手必须做出相应的动作来表示哪个永久物为目标,这些动作是可见的;而像是直接改变生物的攻防或者改变了生物的类别这种无须牌手做出实际表示的动作就是不可见的。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牌手A操控一个荣耀骑士单独进攻,牌手B在宣布不阻挡后在获得优先权时对荣耀骑士使用咽气,牌手A此时有多种可能的动作:

  1. 直接表示荣耀骑士的力量为3,从而咽气的目标不合法。
  2. 做出动作表示咽气已经进入堆叠等待结算(比如响应咽气施放咒语),然后在咽气结算时表示荣耀骑士的力量为3,从而咽气的目标不合法。
  3. 允许咽气结算,之后认为咽气的目标不合法。
    在每种情形发生后A和B均喊了裁判,分别应该如何处理呢?

回顾施放咒语的步骤,宣告施放咽气的同时需要为其宣告合法的目标然后才能完成施放,此时荣耀骑士的力量会对咽气能否合法施放这个当前游戏行动产生影响,所以这是牌手A认识到荣耀骑士的颂威触发的最晚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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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的情形中牌手A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触发;在2的情形中虽然牌手A在荣耀骑士的力量影响咽气是否能正常结算时指出了自己的触发,但此时已非首度影响游戏可见状态的时间点所以A仍然遗漏了触发;在3的情形中A显然遗漏了自己的触发。

注意IPG中分类的交叉情形

          亡者赋力的触发式异能:“每当亡者赋力或另一个结界在你的操控下进场时,目标生物得+X/+X直到回合结束,X为你坟墓场中生物牌的数量。”,一个结界在亡者赋力的操控者操控下进场,其应表明该触发式异能存在的最晚时间点是什么时候呢?

有些触发式异能可能会同时属于IPG中对于触发式异能的分类中的多种,那么判断牌手需要作出表示的最晚时间点,就应该使用这些时间点中最早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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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例中,牌手就需要在他让过优先权之前,表示亡者赋力触发式异能所选择的目标。

在判断时需要将可能的行事次序不当或者推进游戏进程纳入考虑

           牌手A操控一个屠戮神墨癸斯然后结束了自己的回合,他的对手在重置后立刻抓了牌,牌手A是否还有机会声明他在对手维持触发的触发式异能呢?

           牌手A操控一个亡者存形,两个妖精秘教徒和一个森林女像柱。他的对手施放了砂暴扫荡,在结算时牌手A先将一个妖精秘教徒放进坟墓场然后在森林女像柱上放置了一个+1/+1指示物。由于亡者存形的触发式异能需要牌手A在让出优先权前指定目标,而此时应有两个触发式异能进入堆叠,牌手A只先结算了其中一个——这意味着他让出了优先权才可能结算该异能,那么此时他是否已经遗漏了第二个妖精秘教徒死去时触发的异能?

           牌手A操控一个黑暗亲信,他的对手结束了回合到了牌手A,牌手A未重置自己的永久物就径直抓了一张牌,他是否还能按照正确的行事顺序回到维持触发自己黑暗亲信的异能?

           有时候游戏进程可能被推进致使触发的时机被错过,有时牌手可能会使用不当的行动顺序,我们在这里关注的应该是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是否已经做了什么来表示他已经忘记了触发,有时候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可能会用不当的顺序来处理堆叠上的物件,我们要根据MTR4.3来判断牌手是否已经执行完了他想执行的所有动作,然后根据他所执行的动作和之后所呈现的游戏状态来判断牌手A是否遗漏了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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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发现牌手A并没有机会表明自己遗忘或者记得触发就被对手推进了游戏进程,那么他自然可以得到这个机会。在第二个例子中我们发现两个生物一起死去而A选择了依次执行生物死去的动作并结算相应的触发式异能,这是一个行事次序不当,在此处我们应该等A做完了他准备做的全部动作,看看他是否将两个触发式异能都放入堆叠。在第三个例子中我们认为A已经来到了抓牌阶段,那么他自然已经遗漏了维持开始的触发。

原则,修正与判罚

为什么牌手可以不指出对手的触发式异能,不会是未维护游戏状态

           在IPG中,未维护游戏状态指的是容许对手犯下游戏行动失误,并且严禁牌手对对手的游戏行动失误隐瞒不报,否则会有作弊的嫌疑。但却明确提及,不指出对手遗漏的触发式异能不是未维护游戏状态也不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为什么遗漏触发会有此种“特权”呢?

这是因为我们认为“忘记触发”和“违反规则”的本质是不同的,忘记一个触发式异能并不会让游戏状态变得错误。如果我们将故意不指出对手触发式异能的牌手取消资格,经验丰富的牌手只需找借口说自己忘记了,而诚实的新手却会因此被取消资格,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鼓励牌手说谎,背离了判罚的初衷,不能起到正面的效果。所以我们容许牌手在比赛中忘记触发式异能,并且在多数情形下不会导致严厉的判罚。

总是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负责

           牌手A施放了阿喀洛斯木马并将它在对手的操控下进场,到了他的下个维持开始时,他的对手并没有提醒他要放置士兵衍生物,他自己也忘记了此动作。这里有遗漏触发么?谁遗漏了触发?

           之后你通过询问发现,牌手A的对手知道在A的维持开始时A应该放置一个士兵进场,但他认为A既然忘记了他也就不提醒了。这里还可能有更多的问题么?

有些触发式异能会让其操控者的对手做动作,在此情形下需要指出该触发式异能的仍然是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并且需要提醒对手做出相应的动作。对手如果忘记了该触发式异能且没有做相应的动作不会有任何责任。有些触发式异能让对手做的动作对于其操控者而言是不利的,在此种情形下遗漏了触发可能要对该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进行调查确认他是否是忘记了,如果他明知道自己触发式异能的存在但出于让对手不获利的目的不指出,就很可能是一个严重问题。

如何判断一个触发式异能是正面或者负面的?

异能对其操控者是正面或者负面会影响判罚,所以判断一个触发式异能是正面或负面就非常重要。有些异能,比如黑暗亲信,他包含了一个正面效果(将一张牌放入手中),也包含了一个负面效果(失去生命),这种异能应该如何判断其性质呢?

这里分享一个经验性的方法,如果一个牌上印了一个触发式异能,把这个触发式异能去掉,从牌手的角度看这张牌是变强了还是变弱了。如果变强了,说明这个触发式异能是负面的,反之则不是。比如黑暗亲信,如果我们去掉他的触发式异能就会发现这是一个2费2/1的无异能生物,显然不会像现在这样流行,因此这不是一个负面异能。

实际上具体哪些触发式异能是负面的是有裁判进行总结的,标准环境的负面触发式列表可以在下面的网址进行查询。

http://wiki.magicjudges.org/en/w/Detrimental_Triggered_Abilities_in_Standard

特别地,有些触发式异能会对等地影响所有牌手,比如嚎叫的矿井的触发式异能会在每位牌手的维持开始时触发。在处理遗漏此种异能的违规时,需要根据当前受影响的牌手来判断该异能是正面的或者负面的。比如对于嚎叫的矿井而言,在其操控者回合的触发式异能是正面的,而在其对手回合的触发式异能是负面的。

修正中的特殊情形

处理预设动作

“如果该触发式异能指示指定了某个预设的动作,且此动作包含其操控者应作的某个选择(通常是“若你未如此作…”或“除非…”),则结算之并认为牌手选择执行此预设的动作。”

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预设的动作是什么。我们可以把这类异能看成一个选择性的动作关联了一个效果,在结算的时候你可以执行两种对立动作中的一个,并根据你的选择来决定是否执行关联的效果。预设的动作就是不做前面的选择从而导致的默认动作

比如在静默凝思的触发式异能中,支付费用是可选的,所以该异能默认为不支付费用,什么都不会发生。再比如在跨公会步道的触发式异能中,不支付费用会让异能的后半句生效,所以该异能默认为不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跨公会步道会被立即牺牲掉。

另外一个关键点是该动作是异能的操控者应做的选择,比如说屠戮神墨癸斯的触发式异能如果被遗漏了,由于其预设的动作并非是其操控者应选择执行的,所以并不适用此种修正方法。

此类异能无论从原本应触发的时间过了多久,都应进行修正。结算的时机由对手选择:在下 一次将有牌手获得优先权时结算,或是在下一个阶段开始时当有牌手将获得优先权时结算。

什么时候我们应该继续进行游戏?

“如果该触发所产生之效应的持续时限已结束,或遗漏触发此事发生的时点是在一个或数个回合之前,则令牌手继续进行游戏。”

有时我们需要判断一个在上回合遗漏的触发到现在是否经过了一个回合,这就好像判断从本周三一直睡到下周一是否过了一周一样。比如牌手在对手的宣告攻击者步骤发现了在他的回合遗漏了他应于战斗开始时触发的异能,则视为经过了一个回合,裁判应让他们继续游戏;而如果牌手回合末遗漏的触发在他对手下个回合的抓牌阶段被发现,我们仍然可以进行修正。

“可以”么?

根据我的经验,现在很多牌手仍然认为,没有写“可以”的触发式异能都是必须结算的。

这个印象的来源可能是平时的FNM等一般级别比赛中,因为“可以”这个词确实有在JAR中被提及,在JAR中“可以”触发的异能在遗漏时默认的是选择不执行“可以”的动作,否则在对局面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会让牌手结算遗漏的触发式异能。需要注意这个词在IPG中不会对判罚和修正产生任何影响。

修正时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不得选择触发时还不在相应区域的物件

           牌手A在使用生物进攻后在战斗后行动阶段施放了驰援族伴,拉回了坟墓场中的玛尔都猎首人,然后遗漏了猎首人的突击触发。A在他的对手抓完牌后发现了这个问题,最后A的对手选择让A结算这个触发式异能并准备弃掉手牌中唯一的象族重击兵(还有别的牌),那么你作为裁判在无法确定上个回合A的对手的手牌的情形下会如何处理呢?

涉及到公开区域物件的触发式异能很容易就能确定哪些异能触发时存在的,而涉及到非公开区域物件(比如手牌)的触发式异能则只能尽可能地对牌手进行询问来确定哪些是已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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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中我们需要注意牌手不能选择弃自己本回合抓的那张牌,应该在处理前马上对他进行询问哪张牌是他本回合抓的。

结论

遗漏触发是一个常见但轻微的错误,但是在判断判罚与修正上都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我对处理这类问题的方法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希望能帮助大家应对多数情形。

  1. 先让双方牌手讲述从应触发的时间点到现在时间点的游戏过程,然后根据触发式异能的种类和其操控者的动作来判断牌手是否遗漏了触发。
  2. 触发式异能的操控者在此类违规中负责,对手不承担未指出触发式异能的责任。
  3. 是否给予警告由触发式异能对于其操控者正面或者负面来决定。
  4. 有包含选择的预设动作以及改变区域的延迟触发式异能需要尽快结算,由对手选择是在当前阶段或者下一阶段将有牌手获得优先权时结算。
  5. 其它的情形中如果触发式异能产生的效应时限已经结束或者遗漏已经过了一个回合就不进行修正。
  6. 剩下的情况由对手选择是否将该触发式异能放入堆叠,以及由对手选择放入堆叠的时机和堆叠中的位置。
  7. 在修正时牌手不得选择触发时不在相应区域的物件,非公开区域的物件情形需要对牌手进行询问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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